广州市番禺区余荫山房文旅发展中心物业公开招租公告

2023-04-20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广州市番禺区余荫山房文旅发展中心位于番禺区南村镇余荫山房文昌苑内商铺面向社会公开招租。请有意向参与认真阅读本公告并做好应租准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租单位:广州市番禺区余荫山房文旅发展中心

二、招租项目基本情况:

1、物业地址:番禺区南村镇北大街余荫山房文昌苑内,商铺面积42平方米。

2、招租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租,采取综合评分选定承租人,租金底价2000元/月起竞租。

3、物业概况:该物业属余荫山房景区之内,地理位置优越,是游客必经之地,主要用于研学、培训、展销用途。

4、租赁期限:2023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三、承租条件

(一)基本履约条件

1、承租方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

2、承租方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诚信记录、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合同履约能力。

3、承租的场地按照景区规定的经营范围使用。

4、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的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需按约定缴纳场地保证金至出租方指定的账户。

5、承租方应于每月十日前向甲方支付电费(电费以实际使用数量为准)。逾期支付,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额按所欠费的0.5%每天支付;出租方按上述约定时间收取租金、电费等,若逾期达十天,出租方有权从承租方保证金中扣除作为租金。扣除保证金后,承租方应在叁天内补足原保证金数额,如不按期缴纳或补足保证金,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按约定没收保证金。

(二)其他履约条件

1、租赁物内的一切活动均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

2、租赁物及其原有设施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作任何的整改,如因承租方造成原有设施的破坏,承租方需承担一切费用,出租方不作任何投入。

3、因承租方使用不当,而人为造成财产损坏,由承租方负责及赔偿损失。 

4、承租方自行负责租赁物内物品的安全工作,一旦缺失,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承租方必须服从和配合出租方的管理制度及工作安排。

6、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7:00商铺必须对外开放,每周休息不得超过一天。接待服务要热情有礼,诚实守信。

7、在租赁期内不准留宿,不准明火煮食,加强防火安全、保卫等工作,如因承租方责任发生事故,必须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8、在承租期内,承租方不得将承租物全部或一部分转让、转租、或转包他人,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有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方所负的一切对外债务无权也不得以房屋利益交换。

9、承租方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约签合同时,原由承租方出资进行的室内装修及其他装备,除有关经营专用设备及办公用品等,其余整体装修部分不得拆卸和损毁。

10、同等条件下,老租户具有优先承租权。

11、采用向番禺区人民法院申请仲裁的方式处理合同纠纷。

四、招租公告时间: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6日

五、招租方式:公开招租

六、招租报名

1、报名:意向人可到番禺区南村镇北大街余荫山房咨询、现场勘察、报名。

2、资格预审:承租意向人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开展下一环节的承租工作。以下材料提供复印件,原件查验:

(1)法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

(2)其他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行业相关经营证明。

(3)自然人:个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

3、时间: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6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

4、招租交易事项

(1)采取“报名竞价法”确定最终承租人。通过格审核的意向承租人方可参与竞价,意向承租人在竞价前须书面承诺同意本次招租公告的内容。

(2)如仅有一家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审核则按招租底价采取协议租赁的方式出租;如无意向承租方报名则经批准后重新招租。

七、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3年4月26日上午9时至上午10时。

开标时间:2023年4月26日上午10时10分,逾时提交无效。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北大街余荫山房停车场琯园

联系人:欧先生

电话:020-34822197

传真:020-84769293

本招租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番禺区余荫山房文旅发展中心。


 广州市番禺余荫山房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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